19月22日凌晨,余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胡振华带队在东湖北路恒达桥附近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点左右,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来,车上有两个男人,开车的中年男子摇下车窗接受了酒精检测。“滴滴滴。
”酒精测试仪突然响了起来,看来是喝酒了,执勤警力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驾驶员还有些懵,倒是副驾驶座上原本在闭眼休息的男人吓得跳了起来。“哎,不对啊,我是喝了酒,我不是叫了代驾吗?”男人愣了几秒,才缓过神来。原来,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正是轿车车主俞先生,当天晚上他驾车前往临平一家酒店参加饭局,朋友相聚,喝了不少酒。
饭局结束后,俞先生就在酒店门口叫了一个正在等待的代驾,聊了几句,告诉对方自己地址后,他就上车闭目养神了。开着开着,车子突然一个“刹车”停了下来,看到交警在查酒驾,睡得迷迷糊糊的俞先生听到了酒精测试仪“嘀、嘀、嘀”的报警声,一下子吓得清醒了:“啥!代驾喝酒了!”经检测,驾驶员呼吸中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你不是做代驾的吗?你怎么也喝酒啊?”俞先生很意外,还有些后怕。代驾男子涨红了脸,吞吞吐吐解释:“我没喝多少,都过去好久了……”经询问,代驾男子张某,40岁,安徽人。
9月21日晚上7点左右,他在家吃晚饭时,喝了三四瓶啤酒,等到了晚上12点,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着自己喝了那么点酒应该没事了,于是决定到附近的酒店门口去找找代驾兼职做。正好遇到俞先生想找代驾,于是两人协商好,张某就开上了车。他说,自己感觉很清醒,没想到还会被查出来酒驾。没办法,俞先生只能半路再通过重新寻找代驾。
张某将面临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代驾人员酒驾,既是违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更是对车主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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